Powered By
Data Base
首页 | 路况信息 | 维修资料 | 技术培训 | 车主服务 | 政策法规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下载专区 | 关于我们 |
  您的位置 > 政策法规 > 汽修标准内容详情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993-1999

(摘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检测项目及设备、人员、厂房、场地及管理制度等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站、开业审批和审验。

    2.引用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multiple-function detecting test station of vehicle transport

    从事各类汽车动力性、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等性能以及噪声与污染排放状况检测的机构。

    4.分类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分类如下:

    a)A级站

    能够承担汽车技术状况检测、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维修质量检测和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汽车及相关项目进行检测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b)B级站

    能够承担汽车技术状况检测和维修质量检测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5.检测项目及设备条件

    5.1A级站、B级站所承担的检测项目及设备配备要求见表1

1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设备

备注

A级站

B级站

1

动力性

 

 

 

1.1

发动机功率

汽车发动机检测仪

1.2

底盘输出功率

汽车底盘测功机

*

1.3

加速时间

2

经济性

 

 

 

等速百公里油耗

汽车底盘测功机(或五轮仪)、油耗仪

3

制动性能和滑行性能

 

 

 

3.1

轴载质量

()重仪

3.2

制动力

制动检测仪

3.3

制动力平衡

3.4

车轮阻滞力

3.5

驻车制动力

3.6

制动系统协调时间

3.7

制动踏板力

制动踏板力计

3.8

驻车制动装置操纵力

操纵力计

3.9

ABS性能

ABS检测仪

*

*

3.10

滑行距离或滑行时间

汽车底盘测功机

*

4

转向操纵性

 

 

 

4.1

侧滑量

侧滑检测仪

4.2

车轮定位

车轮定位检测仪

4.3

转向角

转向角检测仪

5

悬架特性

 

 

 

5.1

振幅或频率

悬架性能检测仪

*

*

5.2

吸收率

5.3

左右轮吸收率差

6

废气排放

 

 

 

6.1

汽油车废气排放

汽车排放气体检测仪

6.2

柴油车废气排放

烟度计

7

前照灯

 

 

 

7.1

前照灯发光强度

前照灯检测仪

7.2

前照灯光轴偏移量

8

车速表、里程表示值

车速表检测仪(或汽车底盘测功机)

9

汽车噪声

 

 

 

9.1

客车车内噪声

声级计

9.2

驾驶员身旁噪声

9.3

车外噪声

10

车身防雨密封性

喷淋装置

*

×

11

汽车侧倾角

汽车侧倾角检验仪

*

×

12

整体外观

轮胎气压表

钢卷尺

漆膜光泽测量仪

钢板尺

轮胎花纹深度尺

13

发动机诊断

汽车发动机检测仪

发动机示波器

曲轴箱窜气量检测仪

气缸压力表

 

 

14

底盘诊断

车轮动平衡机

汽车底盘间隙检测仪

传动系游动角检测仪

不解体探伤仪

测温仪

秒表

 

 

注:1 --必须执行项;*--选择执行项;×--不执行项。

2 购置新设备时,应选购其中最先进的、功能更齐全的。

    5.2设备的检测功能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其精度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5.3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采用计算机系统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采用计算机系统后,应不影响原检测设备所具有的功能;

    b)采用计算机系统后,系统的示值误差应不低于原检测设备的精度要求;

    c)当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接口等出现故障时,原检测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人员条件

    6.1各级站应配备站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专职检测员。

    6.2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6.3全体检测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合格证书。

    7.厂房、场地条件

    7.1各级站应设置汽车检测间、停车场、试车路段设施。

    7.2各级站汽车检测间的长度、宽度、高度应满足工作需要并符合建筑标准的要求。

    7.3检测间通道地面的纵向、横向坡度应小于1%,在汽车制动检验台前后相应距离内,地面附着系数应不低于0.70

    7.4检测间应具有醒目的工位标志、指示信号、引车线等,各工位应有相应的检测面积,工艺流程应布置合理,工作时各工位应互不干扰。

    7.5检测间内采光和照明应符合GB 50033GB 50034的有关规定。

    7.6检测间内空气质量应符合TJ36的有关规定。

    7.7各级站内应设置压缩气源。

    7.8各级站的设计和使用应符合GBJ 16的有关规定,必须有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条例和法规。

    7.9各级站的卫生设施应符合TJ 36的有关规定。

    7.10各级站的供电设施应符合GB 50055的有关规定。

    7.11检测间的防雷设施应符合GB 50057的有关规定。

    7.12停车场的面积应与检测能力相适应。

    7.13试车路段应满足GB 7258中有关要求。

    7.14各级站的迸出口应畅通,站内应设有引车道和必要的交通标志。

    8.管理制度

    8.1各级站应按计量认证规定制定《质量管理手册》;

    8.2各级站应制定《工作人员守则》。


首页 | 路况信息 | 维修资料 | 技术培训 | 车主服务 | 政策法规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下载专区 | 关于我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2号通广大厦10层1002号    
CopyRight 2000-2001 www.713.com.cn All Right Reserved.
北京中车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