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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外国进口汽车产品维修服务站(部)的规定

进口汽车维修站规定

1.批准机关
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称外经贸部)及其授权机关批准的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称主办单位)方能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为进口机电产品的国内用户提供维修、技术服务和零配件供应的业务。主办单位开展此项业务,和外商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外经贸部批准方能生效。
2.服务站(部)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必须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维修技术服务站(部)或零部件、消耗品寄售站(部)。(以下简称维修站)
维修站可由主办单位单独举办,亦可由主办单位与国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共同举办。共同举办维修站时,主办单位应与承办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维修站无对外经营权,一切进口事宜均应委托主办单位办理。
3.维修站审批
* 各部、委所属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应直接报外经贸部审批。
* 地方主办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提出申请。
经审核同意后,报经贸部审批。
申请时必须报送设立维修站的申请和主办单位与外商签订的合同。
4.主办单位与外商签订合同
主办单位与外商签订的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 维修站名称、地址;维修站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维修站的业务范围;
* 结算方式;
* 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 纠纷解决条款;
* 合同有效期。
5.批准与回复
外经贸部应在收到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六十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逾期不予答复即视为批
准。
经批准的维修站,由外经贸部颁发批准证书。
申请设立维修站的主办单位应在取得批准证书三十天内持批准证书向当地工商管理部
门申请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天内将复印件报外经贸部备案。
6.维修站与保税仓库
维修站必须建立保税仓库,应凭批准证书向当地海关申请办理有关于续。经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库应按海关法规接受海关监管。
7.银行管理
维修站应在开业前凭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申请开立“留成外汇额度户”。
外商付给维修站的开办费、流动资金、劳务费、佣金等外汇收入均应按国家规定向银行结汇。结汇后,维修站应凭银行结汇单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有关留成外汇手续。留成外汇应用于对外支付零配件货款、技术人员出国培训费、进口维修设备、工具等费用。
维修站应于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的经营活动报外经贸部。
8.合同到期
设立维修站的合同到期后,应对其业务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将清理报告报外经贸部,经核准后停业并向工商、海关、外汇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需延长的,应附运营报告及原建站批准证书的复印件报外经贸部批准。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向工商、海关、外汇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未经外经贸部批准而经营维修站业务的单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对外经贸管理部门应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
维修站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除其他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外经贸
部撤消其批准证书。
二、海关对设立外国产品维修服务站(部)的监督
1.维修服务站(部)的含义
维修服务站(部)是指为维修国内使用的外国产品而专门设立的维修服务机构。
2.建立维修服务站(部)的条件
* 该机构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口经营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
* 该法人具有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 有固定经营活动地点及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存放维修使用的零配件的仓库。
* 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并经海关培训、考核认可。
* 建有专门的出库、入库、销售帐册。
* 具有可靠的安全、保卫、消防等设施。
3.如何申请建立维修服务站(部)
* 申请人应向海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建站(部)的文件。其中应注明建站理由、仓库情况、经营方式、管理措施。
* 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a.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维修服务机构的文件;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c.与外国厂商等签订的维修服务合同。
* 海关对上述文件审核无误后,即派员对其进行实际调查,对符合海关要求的,海关予以批准。
4.海关对维修服务站(部)进口自用物品的监管规定
* 属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应向海关递交进口许可证件。
* 进口其他一般机械、仪器、办运工具、各种材料、备件及办公用品等,海关按一般进口商品验放。
* 外商提供进口的维修设备、工具、办公用品、装修材料、车辆等应在六个月内复运出境。如不能按期复运出境,应照章征税。
5.海关对进口用于维修的零、配件的监管规定
* 进口的维修用零配件属代销商品,应存放在经海关核准的保税仓库内。同时,按海关对保税仓库的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的帐册。
* 对保修期内外商免费提供的维修用零配件,海关予以免征进口税款。但电视机、收音机、手表等维修服务机构运进的个人耐用消费品,维修用的零配件,以及外国商人自带进口的维修零配件,不论保修期限和计价与否,均在进口时一次照章征税。
* 非商业部门在核定的进口控制指标内,单独对外签约进口,用于维修国家限制进口的家用电器的零、部件,海关凭其进口许可证征税放行。
* 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家用电器关键部件必须用于维修,不得挪作他用。
6.进口零、配件的核销
* 维修服务机构每月集中向海关申报一次。.申报时应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
a.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注明原进口日期、口岸等项目;
b.货物清单、发票
* 海关审核后,按章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三、如何建立寄售维修零部件保税仓库
1.寄售维修零部件保税仓库的含义
该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批准专门用于存放海关实施保税并以寄售贸易方式进口的用于维修进口汽车、设备、仪器、仪表的专用仓库。
2.建立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叫经营该种保税仓库的单位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有进口经营权、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
* 该法人具有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 有专门存放该货物、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仓库(场所)。
* 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并经海关培训、考核认可。
* 建有专门的出、人库帐册及销售帐册。
* 具有可靠的安全保卫、消防等措施。
3.如何申请建立寄售维修保税仓库
* 向海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建库的文件(一式两份);其中应表明建库理由、仓库情况、经营方式、管理措施。
* 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a.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对外开展寄售维修业务的批准文件;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c.与卖方签订的寄售维修服务的协议。
4.海关批准程序
(1)海关对上述文件审核无误后,即派员进行实际调查。
(2)符合海关要求的,批准保税仓库成立并发给《保税仓库登记证书》。
(3)海关可根据实际情况,派员驻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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